管理制度·SYSTEM
食品安全員崗位職責
1.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要求,并監督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。
2. 餐廳安全員在餐廳主管的領導下,負責餐廳的安全技術工作,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,并檢查督促執行。
3. 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,對餐廳負責人進行業務指導;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匯報工作。
4. 負責或參與制定、修訂餐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,并檢查執行情況。
5. 負責編制餐廳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,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。
6. 協助餐廳領導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思想、安全技術教育工作,監督新入職工作人員安全操作、指導并督促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。
7. 負責安排并檢查餐廳的安全活動,并經常組織餐廳相關安全類演習。
8. 負責餐廳安全技術裝備、滅火器材、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,掌握餐廳油煙設備使用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。
9. 每天深入現場檢查,發現隱患及時整改;制止違章作業,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,可停止其工作,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。
10. 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,確保動火安全。
11.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,做到齊全、實用、規范化。
12. 協助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目標計劃,“安全措施”計劃,經批準后監督執行。參加對本單位安全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。
13. 監督并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職工安全教育,《安全規范》學習、考試和預防事故學習。
14. 監督勞動保護用品、設施的發放和使用。
15. 及時用快報、通報、錄相等手段向本單位反饋安全經驗和事故教訓的信息。
16. 參加事故調查,及時做好事故原因分析、統計,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防范措施,監督整改。
17. 控制食品安全,掌握好食品安全預防知識。建立食品、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。
18.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。